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26日电(记者沈洋)江西省卫生、人事、民政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2011年民营医院“规范化服务”活动考核评价标准,规定一年内因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被卫生行政部门查处4次以上的民营医院,将被吊销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
据介绍,卫生、人事和民政部门将主要从依法执业、规范经营、社会评价三个方面对民营医院进行考核。民营医院如出现以下六种情况之一将被“一票否决”:12个月内因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被卫生行政部门查处4次以上;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;采取有偿转诊、雇佣医托等手段招揽病人;出具虚假医学检查报告;以义诊的名义非法行医、欺骗群众、诈骗钱财,损害人民群众利益;违反医疗保险政策及协议规定,非法套取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。
此外,将选择30名至60名患者,当地卫生行政部门、人保部门、民政部门、卫生监督机构代表,周边居民等,对民营医院开展满意度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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